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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水厂扩建工程7·17事故查明 工人被失稳木方撞击胸部致死


来源:bob手机网页版登录    发布时间:2025-03-08 14:49:39

  1月10日,本报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获悉,深圳南山水厂扩建工程7·17起重伤害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据悉,2024年7月17日7时左右,深圳南山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名工人在进行塔吊木方吊运作业时,不慎被失稳木方撞击胸部致死,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工程为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为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单位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公司为武汉晋维建设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公司为广东强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死者冯某国,为武汉晋维木工班组杂工。经鉴定,冯某国系胸腹部受钝性物体外界的力的作用(如砸压)造成肝脏挫碎出血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冯某国在不持有起重信号司索工证件的情况下违规吊装起运材料,未及时检查并发现钢丝绳被预埋钢板钩住的安全风险隐患,作业时未保持与起吊物的安全距离。起重信号司索工陈某利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吊装钢丝绳卡在预埋钢板下的安全风险隐患,木方吊起时预埋钢板一端瞬间被拉起,成捆木方在反作用力影响下来回摆动,不慎撞到在木方旁边的冯某国胸口,致其严重受伤救治无效死亡。

  调查组还认定,中铁上海局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一是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并阻止冯某国在不持有起重信号司索工证件的情况下违规吊装起运材料行为;二是对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要求做吊装作业。

  最终,调查组指出,中铁上海局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行业相关规定做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姜洋)